现在,2022年1月,此时可能是违法的,曾经合法过,未来也可能合法吧,谁知道呢。民间可以流转比特币,但是有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关键是,就比特币发生纠纷,法院可能不会保护。
西安中院的判决显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经济评价标准。因此,返还比特币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济南中院、商河县法院的判决显示:因比特币产生的债务,均系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对于比特币这种不合法的物,其交易亦不受法律保护,原告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误将自己的比特币汇入给被告账户,但该种交易行为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属风险自担。
北京房山法院及二中院的判决还是认可比特币是合法财产的。比如二中院的判决显示:但公司设立比特币网络交易平台是否违反相关规定,并不影响某某承担因缺乏合法依据取得相应利益而应负的返还责任。然而一中院和三中院在2021年的判决显示:当事人之间的投资、交易或互换上述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当事人要求对方返还案涉虚拟货币对应的款项于法无据。
也有法院认为,交易合同无效并不等于比特币无需返还。比如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中的观点。
当然也有温州中院、上海一中院的判决认为:“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进行交易,属于合同法上的交易对象,并未为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其相应民事利益应受到法律保护。”“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属性,当事人据此享有相应的财产权利以及侵权请求权的基础和依据。”东莞、深圳的法院也有类似的判决。
emmmm,当境内还存有合法交易平台的时候,有法院直接冻结了交易账户。然,现在境内是不存在合法的交易平台的。所以,法院的裁判观点可能会有转变。尤其是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等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再次强调,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没有法律说比特币本身不是合法财产,我认为,比特币是应当得到保护的。
只是我国现行规范并不认可比特币的交易,因此,司法实践中,可能就会出现不保护比特币交易的倾向。
说一个不相干的话题,如果认为比特币不受法律保护,那么盗窃比特币等行为是否又构成犯罪呢?
我认为,是的。因为刑法里可没有将“财物”限定在合法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