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诸葛亮治蜀之前传:古代政府增加收入的经济密码到底是什么?
开始要讲丞相北伐了,在动笔前咱们可能需要做一些经济史方面的铺垫。
很多黑丞相的人总说蜀汉是如何压榨四川人民,但你有听说过一个被欺负的人反而要给压迫他的人造祠的嘛?
丞相治理益州是表现出极高的水平,在诸葛亮的治理下,蜀地出现了“田畴辟、仓裹器械利、蓄积饶”的繁荣景象。(还能说益州疲惫嘛?)丞相的治国与治军水平,比战场上的奇谋计策还要强。
“治戎为长,奇谋为短,理民之干,优于将略。”
对于经济史怎么写,其实犹豫了很久,之前看历史书时,很少看到能将这块写的通俗易懂,大部分都是专业、艰涩的用词,读来食之无味。
也不能保证写的让大家满意,只能说尽力而为吧。
在开始讲丞相治蜀前先起篇引子。
如果穿越到古代,你当上了皇帝或者是执政者,这时候你想对外发动战争, 首先要考虑什么?
钱!
大军、马匹、粮草、后勤人员、运输的损耗、伤病员的抚恤等等都是一个天文数字,没钱的话,你根本支撑不了一场中小型的战争。
那怎么搞钱呢?
汉武帝给我们创造了很多点子和思路,比如这篇要讲的财产税
为了对匈奴发起大反击,武帝急需海量的钱。
而此时的汉朝经过文景之治后,商业兴起,耕农中有大部分人转而为工、虞、牧、圃、商贾,从事新生业之经营者,往往可得巨利,至武帝时贫富之现象更是悬殊。
在这个背景下,“算缗钱”出台了!
武帝规定
1、商人财产每二千钱须缴纳120钱作为财产税,换算成税率6%
2、如果是经营自己手工作品,每四千钱缴纳120钱,换算成税率3%
3、私人运输工具也征收财产税,普通人一部车缴纳120钱,商人缴纳240钱,五丈以上的船只每艘也须缴纳120钱(北部边境地区享税收优惠,暂不征收)
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开始向商人及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
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开始向有车船的商人征收“算商车”。
看上去政策挺不错(这里有个问题,算缗钱是不是每年要缴纳,如果一次性征收,这个税率尚可接受,每年缴纳,税负太重,相关资料没有查到,留个疑问吧)
1、可以缩小贫富差距,当然穷人还是穷,因为武帝拿到这笔钱不会去做基建,也不会补贴农民,而是要去打仗,但是某种程度的确拉近了贫富的差距。
2、征收财产税,可以防止人们囤积实物,大家都买房了,社会上流通的货币就少了,通过税收政策将这部分钱逼出来,可以刺激货币流通,避免通货紧缩。
但是大家想一下,执行起来有什么问题呢?
首先就是估值难。
收税的肯定倾向于往数值大的方向算,被征收的自然不认可,当时又没有一个统一的全国物价体系,这个物品值多少钱不就是征税官的一张嘴。
你说这东西就值两千钱,收税官非说是两万,你是不是要气晕?
双方一旦产生争执,当地的父母官能否公平公正处理,而不是偏袒征税官呢?
此外,既然是征税官决定财产的价值,那他会不会被收买,其中有没有舞弊、猫腻?
总之,实际情况是一系列操作下来,税率往往就变成了百分之几十。
这时候如果你是商人的话,你肯定不爽了,这不等同于没收了吗,如果你不想去走后门的话,那还有其他什么招数吗?
很简单,把东西藏起来,除非你来抄家,否则你怎么知道我家里有哪些宝贝?
注意,从这里开始,政策的负效应就开始出现了!
由于百姓们不堪其扰,开始大量的隐藏财富。
武帝一看,税怎么越收越少了,大怒。有人就来给皇帝排忧:如果有人不愿意自己估算家财,或者估算得不准确,就罚戍边一年,如果有人告发,就奖励告发人一半的应收税,这么做他们就都老实了。
武帝大喜:于是出台了一个非常令人叹服的政策:告缗[mín]令!
具体表现就是鼓励互相揭发别人财产,查出来谁家藏匿财产不上报就强制充公,然后政府和告密者对半分。
穷苦人的热情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了,地主家、富豪家有什么好东西,外面人不知道,但是里面干活的仆人清楚啊,民间很快就掀起了一股告密热潮,越来越多的人被抄家没产。
那被抄家的人肯定忍不下这口气,于是把矛头也指向其他有钱人。
于是在全民打土豪,吃大户的风气下,全国的小地主、小商人几乎全部破产,文景之治打下的良好经济生态被连根拔起!(注意是小地主,皇亲国戚可不受影响)。
武帝派遣御史和廷尉正、监等分批前往郡国清理处置告缗所没收的资产,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地大县达数百顷,小县也有百余顷。
府库确实充盈了很多,但是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却令人担忧。
人们有钱就想着赶紧花出去,谁还敢添置房产、车辆。当辛苦赚的钱没有保障,哪还有动力好好生产呢?
但是当商人、地主家里都没有值钱的东西了,税又去哪里征收呢?
武帝似乎也发现了,这么干就是泽鱼而竭。
随后打了一个补丁,追加颁布了一道诏令,宣布只要缴纳一定量的粮食,便可以享受“免告缗权”。
随着购买“免告缗权”的人越来越多,告密人的兴致自然就渐渐下降了。
毕竟,监视、举报别人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好不容易拿到“证据”,去衙门告密,却发现人家有免责权,那自然没人再干这种买卖了。
告缗令也就逐渐变成了空头条文,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复盘整个征税过程,有几点教训
1、古代推行一项政策,可能出发点并不是太坏,但是执行途中往往就变了味,如果执法水平不高,没有良好的法治做保障,一项政策到后面往往就变成底层和上层的博弈和冲突,最后两败俱伤。(丞相与法正、刘巴、伊籍等人共同制定了《蜀科》作为蜀汉的官方法律大典,首先做到有法可依,然后开始厉行法治,最关键的就是这条,执法必严!丞相还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条例,作八务、七戒等皆有条章,以训励臣子,这不就是有法可依嘛)
2、每一个政策的出台,都需要经历很多轮的论证探讨,要搞前期试点等等一系列流程,政策可以缓出台,绝不可以急出来!(崇祯裁撤驿站人员,本想着节省开支,加大军费支出和后金对抗,实际效果呢?逼出了一个闯王李自成,大明朝最大的支出是什么:藩王,这个政策推出的意义其实并不大,更关键的是,裁撤这些基层人员后,有没有妥善的安排措施?什么都没有计划好,就急匆匆的让他们下岗,这不是激化了帝国的内部矛盾嘛?)
3、朝廷要增加收入除了加税还有其它办法嘛?
北宋的司马光和王安石曾有一场著名的辩论
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
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
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
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弘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
司马光注重节流(对皇亲国戚这种体量的利益集团动手,节流效果可想而知),而王安石在于开源,但是,他的方法是通过农业税收以外的收入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就是通过对私人商业活动的控制和管理来增加收入,也就是司马光批评的与民争利。
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
其实丞相早就指出了经济密码:提高生产力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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